重庆中医药学院教育基金会社会稳定风险防控预案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、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重庆中医药学院教育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基金会”)在业务活动中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,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风险化解水平,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负面影响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保障基金会事业可持续发展,特制定本预案。
第二条 本预案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、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、《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(试行)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等法律法规及《重庆中医药学院教育基金会章程》,结合基金会工作实际制定。
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基金会在开展募捐、项目管理、资金使用、对外合作、公众沟通等各项活动中,存在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、重大负面舆情、公共信任危机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的预防、预警、响应和处置工作。
第四条 工作原则
(一)预防为主,源头治理: 将风险防控关口前移,健全内部治理,规范业务操作,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。
(二)谁主管、谁负责: 基金会的业务活动由基金会承担主体责任,秘书长是第一责任人,各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。
(三)快速反应,协同应对: 一旦发生风险事件,确保信息畅通、反应迅速、指挥统一、协作有力。
(四)依法处置,合情合理: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同时注重人文关怀,做到处置措施合法、合理、合情。
(五)公开透明,引导舆论: 按照相关规定,及时、准确、客观地发布信息,澄清事实,回应社会关切,掌握舆论主导权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
第五条 基金会需成立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“领导小组”)。组长为理事长,副组长为秘书长,小组成员由副秘书长、各部门负责人、法律顾问组成。
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:
(一)全面领导基金会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;
(二)研究决定重大风险事件的应对策略和处置方案;
(三)协调内外部资源;
(四)批准信息的对外发布。
第六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通常设在秘书处或综合办公室。主任为秘书长兼任,成员由秘书处、项目部、财务部、宣传部等相关人员组成。
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有:
(一)负责日常风险信息的监测、收集、评估与报告;
(二)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;
(三)组织风险排查和应急演练;
(四)负责与媒体、主管部门、公众的沟通协调;
(五)整理归档风险事件处置全过程资料。
第七条 各职能部门职责
项目部: 负责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风险识别,特别是受益人群体的诉求回应与矛盾化解。
财务部: 确保资金使用规范、透明,负责应对资金方面的质疑和审计。
行政办公部: 负责舆情监控、信息发布、媒体接待和公共关系维护。
秘书处: 负责内部管理、员工矛盾化解及法律事务协调。
第三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
第八条 基金会应重点识别以下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关键领域:
(一)项目管理风险:包括项目评审不公、受益对象选择不当引发争议;项目执行不力、效果不佳,导致捐赠方或受益方不满;助学金、奖学金发放延迟、错误或条件变更,引发学生及家长群体性投诉等。
(二)募捐与资金风险:包括公开募捐活动不规范,涉嫌欺诈或误导公众;资金使用不透明,挪用、滥用善款,引发公众信任危机;关联交易、投资亏损等问题被曝光等。
(三)公共关系与舆情风险:包括工作人员不当言行(如歧视性言论、腐败嫌疑)经网络传播发酵;与合作方发生重大纠纷,被诉诸法律或公之于众;负面失实报道或网络谣言广泛传播,损害基金会公信力等。
(四)内部管理风险:包括劳资纠纷处理不当;重大决策(如战略转型)未充分沟通,引发内部动荡等。
第九条 对识别出的风险,应从可能性(高、中、低)和影响程度(重大、较大、一般)两个维度进行评估,确定风险等级(红、橙、黄、蓝),并建立风险清单,实行动态管理。
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
第十条 应健全内部治理,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(如项目管理制度、财务管理制度、信息公开制度),确保业务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,从根本上降低风险。
第十一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一次全机构范围的风险排查,重点针对在建项目和敏感环节,建立风险台账。
第十二条 建立日常网络舆情监测机制,重点关注主流媒体、社交媒体平台涉及基金会的言论,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处置。
第十三条 发现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时,任何员工均有责任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。办公室接到信息后,应立即进行分析研判,并向领导小组提出预警建议。
第五章 应急响应与处置
第十四条 根据事件的性质、严重程度和可控性,实行分级响应:
(一)蓝色预警(一般事件): 由相关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置,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。
(二)黄色预警(较大事件): 启动本预案,领导小组副组长(秘书长)指挥协调,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开展处置。
(三)橙色预警(重大事件): 领导小组组长(理事长)亲自指挥,调动全会资源,并立即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。
(四)红色预警(特别重大事件): 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应急机制,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。
第十五条 处置流程
(一)迅速控制事态: 第一时间派人赶赴现场(如有),稳定当事人情绪,防止事态扩大。
(二)调查事件缘由: 迅速、客观地查清事件真相。
(三)加强信息沟通:
(四)内部沟通: 确保领导小组指令畅通,全体员工统一口径。
(五)对外沟通: 按照“快报事实、慎报原因”的原则,通过官网、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,及时、准确、客观地发布权威信息,澄清谣言,回应关切。
(六)分类化解矛盾:属于基金会过错的,要诚恳道歉,依法依规赔偿或补偿,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;属于误解的,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;对于恶意诽谤的,要固定证据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。
(七)做好善后工作: 对事件进行全面评估,总结教训,完善制度,消除负面影响。
第六章 后期处置
第十六条 应急响应结束后,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事件的处置过程、效果和经验教训进行全面总结评估,形成书面报告,报理事会审议。
第十七条 对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中玩忽职守、贻误时机、处置不力,导致事态恶化的部门和个人,基金会将依据规定追究其责任。
第十八条 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针对性的桌面推演或实战演练,提高实战能力。
第七章 附 则
第十九条 本预案由重庆中医药学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第二十条 本预案自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。